
2015年1月24日拍摄的这张照片显示了北京市西城区一条街道上的一个大洞。此后,该孔已填充1,400立方米的混凝土。 (徐小凡摄/中国日报)
《北京青年报》于2015年在北京为非法经营的地下室塌陷并造成道路及周边建筑物倒塌的事件,对一名前议员因参与救援行动的机构,街道办事处和受影响的公司的民事索赔而面临近700万元的罚款。报告。
2014年,来自中国东部江苏省的前立法委员李保军未经事先许可,雇请了无牌承包商在他位于西城区的院子里挖了一个18米深的地下室。
2015年1月24日,支撑他地下室的结构倒塌时,附近的道路和房屋遭到破坏,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83万元人民币(约合90万美元)。
李在2016年被北京一家法院判处五年徒刑,而建筑公司董事卢祖甫被判处三年半徒刑。
李被判入狱后,许多机构提起民事索赔。
国家电网北京电力公司表示,倒塌损坏了电力线并造成了停电。该公司辩称,修复工作使该公司付出了超过86万元人民币的费用,该费用应由李先生支付。法院裁定,李和卢必须支付超过70万元人民币。
北京市照明管理中心说,倒塌损坏了该公司的路灯,维修费用为103,000元。法院裁定李某和陆某支付103,000元。
姓王的人将挖掘机租给了卢,但当发生塌方时,挖掘机被埋了。李某和卢某被判向王某支付22万元。
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修复工程补偿费184万元;北京北派建筑公司获得维修工程补偿款20万元;北京中恒吉业印刷公司因设备损坏和搬迁费用获得赔偿34万元,北京宏威旺业科技贸易公司因租金和工资损失获得赔偿25万元。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对李某提出了两项民事诉讼。其中一项是对周边房屋的救援和加固工作,耗资108万元。另一项是临时安置受影响家庭,费用为213万元。 法院对该办公室的主张予以支持,并判决李某支付3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