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立法机构报告说,中国一直在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已于星期一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占书发表报告。
报告称,最高立法机关着眼于全面推进法治,同样重视制定新法律,修订现有法律,废除那些不必要的法律以及解释需要澄清的法律。
报告说,最高立法机关在强调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加强了重要领域的立法工作,并不断努力以更加周密,民主和基于法律的方式进行立法。
自去年以来,最高立法机构共审议了48项法律和决定草案,并通过了34项法律和决定草案,包括五项新法律,对现有法律的17项修订以及关于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12项决定。
它听取并审议了39份工作报告,检查了六项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三项特别查询和七个研究项目,并通过了一项决议。它还批准了五项双边条约。 (Upd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