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张2019年7月4日的照片显示了香港粉岭裁判法院。 2020年3月30日,一名31岁的男子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三个月,罪名是违反检疫令。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摄影/情报处]
根据《 2020年某些人抵达香港(修订)实施细则(修订条例)》的起诉,定罪后,三名男子因违反检疫令被判入狱。都是香港身份证持有人。
现年三十岁的成健功Kai是该市首位根据《修订条例》受到审判和定罪的人,至今未在香港定居。他于3月8日到达深圳湾口岸后,向注册护士提供了一个虚假的家庭住所地址,用于隔离一名注册护士。他被判“向授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并被判入狱三个月。
辛格曾因新型冠状病毒对COVID-19进行测试而呈阴性,但他于3月10日试图离开深圳,通过深圳湾口岸前往中国大陆时,违反了隔离令。
苏民龙法官在粉岭裁判法院通过判决时说,尽管辛在被捕时尚未感染该病,但他无法确定当时他是否确实已被感染,直到检查结果出来。
因此谴责辛格的举动是“自私的”,并说罪犯无视社会保障,拒绝与警方合作,破坏了医护人员控制疫情的努力。
为应对不断增加的COVID-19进口病例,香港政府自2月8日起对所有来自内地的入境者实行14天强制性家庭隔离要求。违反隔离令是刑事罪行,最高可判处罚款25,000港元及监禁六个月。
周一,另外两名罪犯因“违反隔离规定”而被判入狱。
被判入狱六周的黄义强(Tong Yee-Keung)被捕,试图在2月13日通过香港-珠海-澳门大桥离开香港。他的家庭隔离定于2月23日结束。黄说,他发现了隔离区“无聊”,想在大陆“玩得开心”。
另一名罪犯谢永玉原定于2月23日结束家庭检疫,但他在2月12日试图通过深圳湾口岸离开香港时被捕,他说他将去大陆探望生病的母亲。他被判入狱10天。
裁判官罗德全(Peter Law Tak-chuen)说,黄和谢破坏了医护人员为维护自己的健康而做出的努力。法律敦促公众与政府合作抗击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