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公布了针对外国银行的修订后的管理规定,以将银行业的对外开放推向更高的水平,并促进其高质量发展。
据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称,外资银行可以在中国大陆同时设立分支机构和外资独资银行。
取消了对外资银行在华设立业务机构的总资产要求,扩大了中外合资银行在华大股东的选择范围。
该条例下放和调整了批准机构中有关外资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以及分支机构的开设的部分。
条例中还增加了与股权管理,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有关的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