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立法机构周二通过了《监督法》,使更复杂,更有效的反贪污网络合法化。
该法律在三读后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以投票方式获得通过。 [特别报道]
此外,在该会议上,杨晓渡当选,在省,市,县三级监督地方委员会的国家监督委员会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说:“有了新法律,中国将汇集以前分散的监督权,并形成一个集中,统一和有效的国家监督体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3月13日向立法者解释法律草案时说,《监督法》是中国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望“作为基本指导。旨在加强中国共产党在反腐败运动中的领导作用的反腐败法和国家监督法。”
法律是监督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试点改革于2016年12月在北京,山西和浙江开始,然后于2017年11月在全国范围内扩大。
政府和检察院现有的监督,腐败预防和控制部门被合并为新的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与党纪检查员共享办公室和人员。
在二月下旬,当地的监督委员会建立了与他们的首领在全国范围内选出。
马云说:“新的监督系统是实现基于法律的治理和使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工具。”
网络覆盖所有
新法律委托监督委员会监督党的机关,立法机关,政府,法院,检察院,政治咨询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他们自己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高管,公共机构和群众组织的管理人员等。 ,在公共办公室。
试点改革后,受到有效监督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数显着增加,在许多地方甚至增加了一倍甚至三倍。
在最早开始改革的三个地区之一的北京,受监督的官员总数从改革前的21万增加到了去年12月的99.7万。
在中国南方城市广州,当地城市管理机构的承包商杨桂兰被拘留,并收受贿赂,价值约人民币574,000元(约合90,880美元)。
由于预算有限,地方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有时会聘请像杨(Yang)这样的承包商,他们在公职中担任职务,但不担任正式公务员。杨不是党员,不受党纪检查机构或行政监督机构的监督。
广州市白云区监督委员会副主任郑百生说:“现在像他这样的人将无法逃脱惩罚。”
更加高效,统一的任务
新法律整合了监督权力,该权力被划分为三个部门:党纪纪律处分机构,行政监督机构和检察院。
由于不同机构的整合,日常监督和调查增加了更多官员。在广州,这一数字增加了10%。
具有不同背景的官员有望相互补充并提高效率。
龙勇说,他在四川省西南一个城市检察院的腐败调查部门工作了20多年,现在他正在从一个更具政治性的角度看他的工作。
他说:“我不仅关心将嫌疑人告上法庭,而且还关心如何扎根犯罪嫌疑人并防止其再次发生。”
同时,来自福建省东南部的徐才进等纪律检查员正在努力提高法律事务能力。
他说:“在改革之前,我们只需要确定事实,然后将案件移交给检察官进行司法调查。现在,我们需要考虑是否可以将此案提交法院。”
严格监管
根据新法律,监督委员会的权力受到法律监管,并受其监督。
为监督和调查程序建立了明确的协议,并包括一些条款以更好地保护被调查者的人身和财产权。
一种新的拘留制度将取代党纪干部实行的党内纪律处分做法“双规”,被调查党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配合。
杨小渡在3月5日全国人大会议闭幕式上接受团体采访时说:“监事会不是权力的超级代理。它们主要是发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