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周四表示,因家庭暴力引起的离婚案件经常被送交中国法院审理,但审理仍然困难重重。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处理家庭纠纷的民事法庭首席法官朱春涛说,尽管有现行法律,家庭暴力问题仍然很严重。他说,有些法律需要修改,而新的法律需要制定。
他说:“在过去的几年中,以家庭暴力为由提出的离婚在我们的法院中变得越来越普遍,但是对于诉讼人和法官来说,收集暴力证据仍然是一个挑战。”
自2013年以来随机抽样的620起离婚案件中,有9%的原告因家庭暴力而向首都法院提起上诉。
他说:“许多因家庭暴力而寻求离婚的夫妇之间发生了严重的冲突,因此,我们大多数时候都给离婚判决,而不是先进行调解。”
他说:“但是很少有诉讼人提供任何有关家庭暴力的确凿证据。”
“随着家庭暴力的发生,夫妻很难收集证据。一些诉讼当事人受伤的照片并不能证明他们是由于这个原因受伤的。法官很难核实。”
在北京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宗案件中,他为遇难者表示称赞,称她因丈夫身体虐待而向警方提供了通话记录。她还保留了丈夫的一封信,对他伤害了她表示遗憾。
他说:“这些证据比受伤的照片要强。”
他说,此外,即使现行的《婚姻法》有规定,没有证据的受虐者也将难以获得精神痛苦的赔偿。
他说,自2008年以来,禁止虐待伴侣接近受害者的保护性命令一直是法院的工具,但很少收到此类申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说,保护令以及要求虐待伴侣离开婚姻家园的“迁出”令仍在该国法院处于探索阶段。
施正恩说:“现在的保护不是强制性的,而且执行起来很困难。”
“当我们下达撤离令时,很难确保其有效。现在几乎没有支持措施。”
法官们说,他们希望政府尽快发布其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
目前,中国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在讨论这一概念。
“一些措施很容易形成清晰的法律条文,”施说。
最高人民法院说,自2012年以来,中国法院已经审理了近400万起家庭纠纷,包括离婚和财产分配,并补充说,它们始终处理大部分民事案件。
2014年,山东省法院受理国内纠纷143,756件,占民事案件的22.3%。从一月到十月,法院审理了124,981起家庭案件,同比增长1.6%。